山西试行新煤炭成本核算制

2008-10-30 09:07 来源: 我的钢铁

国务院最近宣布,在山西省启动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对煤炭开采和生态环境的恢复试行补偿机制。山西省一些能源专家近日表示,正在山西省试行的煤炭成本核算制,可能会导致煤炭生产成本上升、市场价格上涨,但市价上涨的幅度有限,不会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较大影响。

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长董继斌说,新政策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办法,以及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建立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煤炭企业按规定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吨煤提取约10元;提取煤矿转产发展基金,吨煤提取约5元。它们将使资源价值、安全成本、环境成本等费用在市场价格中得到体现。

长期以来,我国煤炭资源为计划拨付无偿取得,实际上执行的是资源“无价政策”,煤炭业安全成本、发展成本、退出成本、环境成本等费用没有或很少计入现行成本,并造成煤炭开采方式粗放,技术含量低,环境和社会成本高。山西省副省长牛仁亮说:“新政策是对此状况的一次修正,有助于我国构筑一个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能源保障体系。”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姜鑫民说,随着采煤综合补偿和可持续发展支持政策逐步到位,采煤成本完全化和外部成本内部化,煤价将会有所调高。

发改委和山西省的联合调查显示,国有煤矿每采出1吨煤要平均实际动用2.5吨的煤炭储量;每挖1吨煤要损耗2.48吨水资源;平均生产1亿吨煤要造成水土流失影响面积24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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