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煤炭价改的最好时机?

2009-01-14 08:57 来源: 我的钢铁

终于走完2008年,穿过资源税改革重启传闻、接连上演的煤价“跳水”事件和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与谈判等重重迷雾,人们依稀感到,摆在煤炭行业面前的2009年似乎意味着深化改革。

然而学界对于“2009年是否是煤炭价格改革的最好时机”见解不一,对此《中国改革》特别邀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和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共同聚焦2009年煤炭价格体制改革动向。

《中国改革》:近期,涉及煤炭行业价格的相关部门领导纷纷表示要推动资源税改革,那么在2009年推出煤炭价改,时机是否合适?

贾康:目前我还没有听到管理部门推进资源税改革的消息,但我认为,目前CPI、PPI持续走低,给能源价格改革提供了绝好的机会。在此背景下,多年未能推进的燃油税改革迅速出台。目前这种情况,为资源税改革提供了良机,甚至是若干年来绝无仅有的一个良机,应该积极考虑推进。

李炜光:在目前宏观经济往下走的情况下,并不是资源税改革的好时机。从经济运行的角度考虑,经济过热或过冷都不是增税的好时机,在经济平稳运行时考虑比较适当。关于煤炭的资源税改革,相较而言2008年9月份以前的时机更好。

《中国改革》:两位的看法并不一致,请具体阐述一下各自赞成或者反对的观点。

贾康:2008年到2009年,国家将证券市场印花税改为单向征收并降低税率,同时燃油税改革、增值税转型等一系列税政改革陆续推开,再加上房地产市场低迷,所有这些因素使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减少,这种状况在2009年上半年也不会好转。我认为在实行结构性减税的同时,还应有结构性的增税,而增税最大的可能性,就在于资源税改革。

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萎缩的情况下,如果对资源税进行改革,无疑会冲抵相当大一部分财政收入减少的压力,这样就可大大提高财政的承受力,也可使减税措施更到位。如果按2007年煤炭消费总量25亿吨计,假设每吨原煤税收增加50元,一年财政收入便可增加1250亿元,几乎抵消了增值税转型所带来的减税效果。这样,增税和减税相结合,效果会更好。

李炜光:煤炭是我国最主要的基础能源产品,如果现在进行资源税改革,从目前的一些方案来看,煤炭企业的税负必然会增加。但因为资源税是流转税,煤炭企业很容易把因加税而增加的成本转嫁出去,而对于煤炭企业来说,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是它的下游企业。下游企业也会同样转嫁,直至转到最终消费品,最后表现为消费品价格上升,减少消费,而这最终又会转回来影响煤炭价格。从外部来讲,国际油价大幅下跌,作为石油替代品的煤炭需求也大幅减少。此时如果加税,影响的不仅是煤炭企业,更多的是其他以煤炭为动力的产业。

所以,我认为现在推出新税种或加税是不明智的。只能说出于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可以谨慎地考虑调整资源税的计征方法和税率,或开征环境税。如果确实需要这样做,那么税率要尽量低一点,或者定一个过渡期。

而且目前陆上资源税为地方税种,但资源税和未来可能开征的环境税仅作为地方税有其不合理之处。因为各地资源禀赋不同,中央政府要保持一定的宏观调控能力,要调节贫富差距,就需要掌握部分税收权力。所以,资源税和环境税应该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这一点在未来的资源税改革方案里应有所体现。

同时还要看到一点,征收资源税、环境税的首要目的是为了保护稀缺的资源和环境,政府获取财政收入则居于次要地位,这也是资源税、环境税与其他税种的一个显着区别。所以,环境税只能定向用于改善环境,补偿那些遭受环境污染或影响的人们,不能挪用于他处。

《中国改革》:资源税改革的风声已引发企业的强烈担忧,您认为可能会对煤企造成怎样的影响?应如何平衡这些企业的利益?

李炜光:改变资源税计征方法之后,税率必然会有所提高,从而增加煤炭企业的负担。目前矿产资源型企业在缴纳资源税的同时还要缴纳17%的增值税,这在目前资源税税率较低的情况下问题不大,但未来资源税调整之后,增值税就应取消,或至少要降低税率。也就是说矿产资源型企业将来要以缴纳资源税为主,因为如果在提高资源税税率的情况下,还按原来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显然企业是难以承受的。

贾康:推进资源税改革肯定会影响到煤炭中下游企业的利益,他们会强调自己的种种困难,但是推进改革不能因此停顿。煤炭价格上升后,拉动能源,初级产品价位上升,有可能会导致中下游一些企业被淘汰出局,这是难免的,这就要掌握好度,尽量缩小资源税改革的影响面。

可以对煤炭资源税进行合理设计,也就是把它设计为价外税,但在表现形式上可能仍为价内税,同时不对煤炭企业的利润形成太大挤压。实际上,山西省所征收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就是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变通形式,它并没有对山西煤炭企业造成太大压力。

《中国改革》:2009年对于中国和世界经济来说都将是相当特殊和困难的一年。实际上资源税改革和开征环境税已经筹划了很长时间,为什么难以推进?

李炜光:我觉得是否推进资源税改革,关键在于决策层在保经济、保就业与保环境资源之间如何取舍。如果决策层认为煤炭资源税改革很急迫,也不能排除单独为其立法的可能性。

贾康:许多研究结果显示出的共性是,如果不能迅速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那么中国实现现代化的长远目标就有可能受到威胁。推出环境税和资源税的目的,不是否定煤炭行业的支柱作用和重大贡献,而是通过税收手段,促使这个行业的发展方式从粗放转变为集约,约束其接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激励企业更积极主动地开发节能降耗、减排治污的技术工艺,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更合理的延长煤炭的开发期,更有效使用这个资源。而我认为,目前资源税改革方案已经成熟,条件也已具备,就看决策层的决心了。

|背景资料|

用2008年前八个月时间攀上行业景气顶峰的煤炭业,在国内经济周期下行和全球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下,仅用三个月就经历了“急速跳水”、价格“腰斩”的暴跌,主要耗煤行业需求急剧下降,库存上升,全行业进入亏损。同时,国家发改委6月份出台的“电煤合同最高价限制”、众多省份8月才出台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措施均“在事实上”宣告失灵。

临近2008年末,煤炭资源税改革重启传闻风行业内,税率和征收方式的变化,引起了巨大的市场波动。2009年煤炭订货会、电煤合同价等诸多谈判,受市场种种不确定因素影响而陷入僵局,甚至出现五大电力企业煤炭订货会“零合同”的局面。

同时,燃油税改革方案的出台,更使得资源税改革呼声高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地方政府官员,在“2009年煤炭产运需衔接视频会议”等公开场合或采访中,“不约而同”地提到这一改革的方向。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12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撰文称,要“推进资源税制改革,适当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完善资源税计征办法,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征方法,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适当增加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财政收入”。

在目前CPI、PPI大幅走低,燃油税改革快速推出的背景下,资源税改革的可能性骤然大增,因此市场对于谢旭人文章的表述尤为关切。外界或已将其理解成资源税改革方案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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