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企成本增加该不该涨价辨析

2009-02-16 08:32 来源:新华网

春节已过,新一轮用电高峰即将到来,五大发电集团与煤炭企业重点电煤合同至今未签,发电企业电煤库存正在快速下降,解决煤电矛盾显得迫在眉睫。近日,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增值税和资源税的调整,煤炭企业要求每吨涨价50元有其合理性。笔者以为,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成本的增加可能要向下游传递一部分,但不可能全部向下游传递,因为有市场竞争,特别在产品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成本增加更不可能全部向下游传递。同理,上游行业可以向下游行业传递成本,下游行业也要将市场信号向上游传递。在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造成巨大影响的情况下,国际石油、煤炭、铁矿等产品由于供大于求纷纷降价。然而,这个市场信号却在煤炭企业失效了,也就出现了各种生产资料价格都在下降,偏偏煤炭还要涨价的情况。还有一个问题,煤炭企业在利润丰厚的情况下,成本增加要向下游传递,导致发电用煤价格涨了几倍,电企严重亏损难以为继,为什么没有人说发电企业的成本增加应向下游传递呢?

煤炭企业认为,增值税调整后,煤炭的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至17%,相应使煤炭的成本增加4%。事实并非如此,这是因为,第一,新的增值税政策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煤炭企业购置固定资产也可进行抵扣,等于降低了煤炭企业的增值税支出;其二,国家虽然提高了煤炭企业增值税率,但增值税多征,则企业的利润减少,也就相应降低了企业所得税支出。因此,增值税率调整对煤炭企业不会达到4%。资源税也是同样的道理,多征了资源税,但企业利润减少,相应减少了所得税的支出。

煤炭企业常以煤炭价格要体现资源稀缺性和环境成本为由涨价。笔者以为,煤炭价格要体现稀缺性没有错,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和市场运行情况吻合。按照煤炭企业的逻辑,石油、煤炭、铁矿等原材料也都是不可再生资源,价格也应该反映稀缺性,应该继续涨价。而事实上呢,石油、煤炭、铁矿等原材料都在大幅度下降,他们就不要反映稀缺性吗?再回到电力系统,如果说煤价要反映稀缺性,我国60%的煤炭是电煤,电价就不要反映稀缺性和节能减排的要求了吗?因此,煤炭价格应该反映市场的走势和预期,片面强调稀缺性,下游行业无法承受,有可能导致企业关停破产,这既不利于保增长、扩内需目标的实现,也会使国民经济发展受损,最终也会损害煤电企业的利益。

因而,煤炭企业以税率调整和稀缺性为理由要求涨价,理由不够充分。目前,在发电企业严重亏损,难以为继的情况下,如果煤价继续上涨,势必造成发电企业的再生产难以为继。电力是基础产业,如果发电企业资金链断裂,再生产维持不住,不仅影响一个行业的发展和正常运行,也会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在我国极力拉内需、保增长的当下,电价要保民生,煤价怎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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