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电力集团与地方煤炭企业达协议

2009-06-15 08:31 来源: 我的钢铁

据悉,“僵持”半年的煤电谈判终于破冰。五大电力集团率先与山东、贵州等地方煤炭企业达成涨幅4%的协议,形成“区域突破”,以期带动全国其他主要产煤省及两大煤炭央企。

煤电谈判首先由山东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破局。据兖州煤业披露,在政府部门协调下,与华能、华电和国电集团等五大电力集团及鲁能集团签订的2009年度重点电煤销售合同429万吨,与2008年度重点电煤合同量持平,平均含税基准价为463.86元/吨,与2008年度重点电煤销售合同约定的平均含税基准价相比,增加了17.83元/吨,涨幅4.0%。

虽然电企坚持降价50元,但考虑到今年1月1日起煤炭企业增值税由原来13%上涨到17%,4%的涨幅几乎相当于抵消了增值税的涨幅,所以电力企业为尽快落实合同,愿意承担这4%的成本。

而煤企态度的改变,缘于地方政府出手干预。山东省政府做了多次协调,形成4%的指导方案,下发函件,力促煤电双方早日签下合同;另一方面也因为煤炭供求关系趋缓,电煤库存不断攀升,煤炭降价压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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