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煤矿安全工作上半年凸显“五大亮点”

2010-08-04 09:19 来源: 重庆市政府网

亮点一:煤矿数量减少煤炭产量增加

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肯定。截止7月底,各区县已初步验收关闭煤矿303个,经市级验收300个,合格292个,预计可以提前1个月在8月底以前完成关闭小煤矿验收任务,淘汰落后产能近1500万吨。全市煤矿数量虽然减少,但煤炭产量却增加了。上半年全市共生产原煤2142万吨,同比增产6.3%,煤炭产量满足了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亮点二:执法力度加大安全事故减少

上半年,重庆煤监局、重庆市煤管局先后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三大”行动,煤矿安全“131”专项行动,“两查两反”专项行动,“两节两会”期间安全执法及节后煤矿复验收安全督查、煤矿安全“三大行动”回头看等专项行动,排查安全隐患2350条,下达各类监察执法文书2160份,责令停产整顿矿井35个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2个,吊销关闭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35个,行政罚款1328万元。正是由于强有力的监管监察执法,截止7月底,全市各类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82起,死亡112人,同比减少12起36人,分别下降12.77%和24.32%。

亮点三:两局合署办公行政效能提高

自去年12月8日重庆市煤管局成立并与重庆煤监局合署办公以来,实行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与煤炭生产许可证统一审查、分别颁证;煤矿建设项目统一立项、初设与安全专篇审查以及竣工验收,分别批复;矿长资格和矿长安全资格统一培训、分别考核、分别颁证;建立了安全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监察监管执法计划和重大执法行动、责任部门组织有关处室参加组成联合执法组的内部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理顺了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能,统筹协调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避免了煤矿安全工作多层领导、多头管理、多头指挥,较好地解决了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减轻了基层负担。

亮点四:主体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

制定实施了重庆市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庆市落实区县煤矿安全监管责任两个《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并采取分层次、分片区、以会代训的形式,集中开展了23场专题宣讲培训活动,培训区县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及乡镇分管负责人、监管人员,煤矿企业业主、矿长及相关管理人员3904人。通过落实责任,严肃追究了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上半年,查处事故69起,煤矿累计停产整治2430天,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提请关闭小煤矿2个。

亮点五:完善救援体系积极组织抢险

在全市建立了“1+1+3+3+5+12”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即1个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个国家级矿山救援天府基地、3个矿山应急救援培训基地、3个矿山防洪排水救援站、5个矿山医疗分中心、12个应急救援队伍;组织举办了重庆市第8届矿山应急救援比武大赛,督促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指导煤矿应急救援建设,市属煤矿装备了12套应急抢险排水泵,建立了西南地区首个企业应急排洪站。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在长寿区老龙洞煤矿“7.26”透水事故救援中,组织有力,措施得当,7名被困矿工成功获救,受到了重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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