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当前位置: 我的钢铁网>煤炭网> 炉料频道>煤炭频道>行业要闻>正文

洛阳市煤炭质量检测中心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分享到:
评论

据河南日报消息,经洛阳市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洛阳市煤炭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国有产权通过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实施公开出让。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质检中心是洛阳市煤炭工业局直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成立于2001年,开办资金28.9万元,位于洛阳市七一南路39号。业务范围:为全市煤炭行业提供检测和技术指导服务等。现有在编职工12人,退休人员1人。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

洛阳市煤炭工业局持有质检中心全部国有产权。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产权转让行为已经质检中心主任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洛阳市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洛市企事改组[2011]324号)批准。

四、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截至2011年3月31日,经洛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总资产244066.30元,总负债为120441.69元,净资产为123624.61元。

五、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以201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洛阳天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总资产51699.30元,总负债120441.69元,净资产

-68742.39元,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洛阳市财政局备案。

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受让人为法人时,应具备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2名以上、计量内审员2名以上及煤炭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以上的技术人员;(4)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煤炭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计量内审员资格;(5)受让后,受让方必须以受让所得资产出资,与质检中心职工共同出资开办此类检测机构,继续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等;(6)同等条件下,质检中心职工组成的竞买联合体可优先购买;(7)受让方须按照《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质检中心职工,新设企业必须与原中心在编职工签订不低于5年的劳动合同,必须搞好与原中心职工的社保转移接续工作;退休人员及其安置费用移交新公司管理,由新设企业负责管理发放;(8)承继质检中心债权债务;(9)交易价款应一次性付清。

七、挂牌价格及挂牌期限:

质检中心国有产权挂牌价1万元。经审核确认的合资格意向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保证金1万元。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若不成交保证金无息退还。

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资格意向受让方,采用拍卖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为你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