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部门恢复从满洲里口岸进口俄罗斯煤炭运输业务

2011-09-28 08:39 来源: 钢联资讯煤炭网

日前,为落实国家关于进口俄罗斯煤炭的总体部署,规范满洲里口岸煤炭进口工作,铁道部运输局和国际合作司在满洲里市组织召开了进口俄罗斯煤炭协调会,研究接运进口煤炭的运输组织等相关事宜。

进口俄罗斯煤炭是中俄两国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口俄罗斯煤炭以优质动力煤和焦煤为主。今后五年,国家计划每年从俄罗斯进口煤炭1500万吨,其中通过陆路口岸进口300万吨左右。以后进口量将逐步扩大,利用25年—30年时间达到2500万吨以上,其中通过陆路口岸达到1000万吨。2010年,我国从俄罗斯通过海运进口的煤炭约1200万吨。

2011年,铁路部门恢复从满洲里口岸进口俄罗斯煤炭运输业务,短期销售方向限定在黑龙江省的煤炭资源枯竭地区,未来将开通沈阳铁路局及港口到达沿海地区市场。预计从2011年9月到年底前,从满洲里口岸的进口量约为10-20万吨。

由于原油和煤炭两种产品在运输条件上存在明显差异,满洲里口岸原有运输能力并不能直接用于煤炭运输,需在换装、换轨、抑尘、编组等基础设施方面进行完善,短期内煤炭进口量有限,对呼伦贝尔市煤炭工业的影响并不十分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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