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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调整对煤炭影响较小 市场反应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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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金融界消息,10月11日,A股煤炭类上市公司股价大幅下挫,煤炭板块算术平均跌幅达到5.31%,盘江股份(600395)跌停。我们认为昨日煤炭板块大幅下跌主要受资源税调整和贵州省价格调节基金带来的心理冲击和悲观预期影响。鉴于煤炭行业基本面运行正常且已经进入储备旺季,建议投资者不应过分悲观。

资源税调整方案对煤炭影响有限:国务院近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将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计征方法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征收比例为销售额的5-10%。煤炭资源税仍为从量计征,但焦煤的征收标准有所提高,达到8-20元/吨,其他煤种维持0.3-5元/吨。

根据各焦煤上市公司中报,各公司资源税的缴纳标准为:西山煤电(000983)8元/吨、盘江股份6.35元/吨、平煤股份(601666)4-8元/吨、开滦股份(600997)3-8元/吨、冀中能源(000937)3-3.2元/吨。即使各焦煤上市公司资源税征收标准上调至20元/吨,对各公司业绩的实际影响非常轻微,甚至低于市场预期。此前市场预期煤炭资源税调整为从价计征,征收幅度为5%,而按照目前全国主焦煤平均价格1554元/吨进行计算,新的焦煤资源税征收标准如果折合为从价方式,20元/吨的征收上限仅为销售价格的1.28%,低于5%的市场预期。

另一点对市场心理影响较大的政策是贵州省调整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方式和额度。根据盘江股份公告,2011年10月1日起,凡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企业均按照煤炭销售价格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基金的征集按“从价计征”原则,对原煤按销售价格的10%。此外,对出省原煤、洗混煤进行二次征收,每吨加收200元。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一般为从量计征,征收对象为当地煤炭企业(包括央企),由煤矿所属地的地税部门统一征收,所收款项缴入专用账户,分成比例为省级40%,市县60%。基金将主要用于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和平抑市场物价、对部分企业进行补助或对取暖用户进行补贴等等。

贵州省年初即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进行了调整,彼时仍为从量计征,标准为30-50元/吨。新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调整为从价计征,征收额度为销售额的10%,按从量方式折算为50-150元/吨,调整幅度巨大,对当地企业确有明显的负面影响。除贵州外,河南省也于7月上调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然而如四川、湖南、陕西等省,尽管今年也对煤炭价格调整基金进行征收,但额度并未提高,个别省份甚至进行了下调。

资源税是地方税种,价格调节基金属地方性收费。二者对地方财政均有贡献,但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域性强,各地对其征收标准有较大自由度。贵州煤炭价格基金征收方式尽管严苛,但向其他地区推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目前冬季储煤高峰已现端倪,河北焦煤、山西无烟煤和动力煤上涨苗头已经显现,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仍处相对较低位置,不宜过分悲观,我们仍看好煤炭股四季度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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