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煤炭行业紧急应对地震灾害

2011-11-08 09:11 来源: 钢联资讯煤炭网

据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消息,2011年11月1日8时21分,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巩留县交界发生里氏6.0级较大地震灾害。伊犁州煤炭局第一时间与各产煤县市煤炭局联系,了解当地煤炭企业受损情况并要求各县市煤炭局派出精干专业队伍到辖区煤矿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协助企业做好灾后隐患排查与稳定工作。并于当日上午下达紧急通知,对防止发生地震次生灾害提出明确要求。

高度重视地震次生灾害防范工作。要把防范震后次生事故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来抓,落实责任,制定方案,采取措施、重点防范顶板、水害、滑坡、泥石流等可能发生的次生事故灾害,相关县市煤炭局立即开展辖区煤矿震后防范次生事故专项检查,有重大隐患的煤矿必须停产撤人,消除隐患后方可复产以确保安全生产。

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煤矿企业要对井下和地面各个重要地点、对人员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防止地震造成矿井地质变化带来的危害。向职工通报有关情况,防止惊慌带来的不稳定因素。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针对震后可能衍生的次生灾害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和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各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值班工作。

做好专项检查总结工作。专项检查结束后,各相关县市煤炭局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切实整改措施,扎实抓好督办工作,真正达到查找、分析、整改隐患的目的,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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