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征碳税推高煤价 新能源优势凸显

2011-11-10 08:38 来源: 钢联资讯煤炭网

据综合媒体消息,澳洲议会通过碳税法案,将推高国际煤炭价格,进而传导到国内煤价,从长远看,核电、风电等新能源品种的比较优势将更加明显,中国一重、长江电力、石油济柴等上市公司值得关注。同时,此次碳税法案的出台也有利于中澳的双边减排工作展开,进而推进中国的碳排放业务开展。

澳大利亚议会8日宣布,通过吉拉德政府提出的碳税法案,使这项备受争议的法案正式成为法律。

这项备受争议的法案正式成为法律,而这将对相关能源品种的发展带来深远影响。从长远来看,碳税将改变全球的能源消费格局,并推动新能源比重进一步提升。

根据这项法案,在2015年所谓的碳排放交易系统引入前,约500家公司从2012年7月份开始需要为其每吨碳排放支付23澳元(24美元)的税费。

澳大利亚的煤炭在全球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全球煤炭贸易量约8亿吨,澳大利亚就有约3亿吨,占全球的1/3还多。从经济学理论来看,煤炭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其供给-价格弹性接近于完全有弹性,当新增税种或税率提高时,供需双方承担的新增税负是由其价格需求弹性和价格供给弹性所决定的,价格弹性越低的,所承担的税负就越多。因此煤炭企业能通过提高价格将部分新增成本转移给下游,澳洲碳排放税的开征将会直接推高国际煤价。在供给相对稳定的局面下,不断高增的需求将再次推高国内煤价,国内煤价或将水涨船高。

A股煤炭上市公司仅兖州煤业(600188:28.97,+0.27,↑0.94)在澳洲有在产矿井。假设兖煤澳洲一年的碳排放量为70万吨,据测算,该法案一旦通过,对公司2012年业绩的静态影响为1.1亿元人民币左右,如果按照澳大利亚煤炭协会的“澳煤矿企业吨煤成本平均增加1.8澳元/吨”计算,对兖州煤业2012年业绩的静态影响为2.25亿元人民币左右。

煤炭等传统化石能源的成本上升意味着光伏、核电、风电等新能源的比较优势将更加凸显。而新能源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十二五"期间本身将得到大力发展。

核电方面,中国一重(601106:4.28,+0.07,↑1.66)、二重重装(601268:9.88,+0.16,↑1.65)这样的核电龙头企业有望凭借先发优势,在核电安全技术创新方面走在市场前沿。

风电方面,长江电力(600900:6.74,+0.02,↑0.3)控股中电新能源,主营风电、天然气发电、小水电、垃圾发电等新能源业务,在风电、垃圾发电、天然气发电上均具有一定规模,并有较好的项目、市场资源及人才储备。闽东电力(000993:7.48,+0.2,↑2.75)2010-2012年业绩的新增长点主要来自陆上风电的新增装机容量,而海上风电的装机规模增长空间较大。

另外,石油济柴(600617)的气体(天然气、瓦斯、沼气、秸秆气)发动机将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受益于中石油集团“以气代油”(以气体发动机替代柴油发动机)的思路和居民用沼气秸秆气发电的推广普及,预计公司的气体发动机收入未来两至三年将保持30%的复合增速。

而浙富股份(002266:20.00,+0.14,↑0.7)研制了世界上装机容量和单机容量最大的潮汐式水电站,全部投运后,能向50万人口的城市提供利用潮水生产的环保电力,发展潜力巨大。

此次澳洲推出的碳税法案,也和即将在南非德班开幕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有关。根据200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的哥本哈根协议,发达国家应该在2010年至2012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300亿美元的绿色气候基金。

据欧洲环境总署初步估算,由于经济正在复苏,加上去年冬天异常寒冷使得消费者取暖时间更长、能耗更大,欧盟2010年碳排放量同比上升2.4%,为1990年以来欧盟年度排放量增幅最大的一次。在上月召开的欧盟领导人秋季峰会上,与会领导人表示在一定条件下,欧盟愿意认可《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欧盟目前碳排放总量约占全球11%,碳排放交易市场规模位居全球第一。

国务院新近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也指出,要推进排污权和碳排放交易试点,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市场,研究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指导意见,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建立自愿减排机制,推进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因此,澳大利亚开征碳税有可能推动中澳之间的双边减排合作。目前中国对碳税的研究已进入比较详细的阶段。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一份报告指出,如果考虑中国减少进口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以及减少国内对能源产业的投资而增加对一些新兴产业投资所带来的效果,征收碳税对GDP带来的损失将非常有限,甚至可能成为正面影响。

从长期来看,采用碳税或者与能源税结合的碳税是可行选择。我国可从能源税过渡到碳税,征收碳税可从较低税率开始,之后再逐渐增加;并建议在能源税征收四到五年之后征收碳税,初期可以是和能源税共同存在的混合税。同时,在碳税实施之前三到四年,公布碳税实施日程和税率,供企业和消费者在投资时考虑。

财政部提出,将碳税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为7:3。由中央财政集中碳税收入用于支持节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新能源技术开发以及其他节能事业的发展。据悉,目前发改委已针对钢铁、煤炭等高耗能行业就征收碳税进行了初步意见征询,未来碳税征收对象为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化石燃料,先选择对经济负面影响较小的税率,然后逐步提高。

在上市公司中,直接因碳排放而受益的是公司巨化股份(600160:22.44,+0.25,↑1.13),公司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项目的价格由长期合同确定,期限到2012年,所以这段时间内公司CDM项目收入已经确定,违约的风险很小。据介绍,巨化股份目前拥有2套CDM项目,即使在主导产品本身无利可图的情况下,CDM的收益可令整套装置仍有较高的回报率,因而巨化股份一直保持着这两套装置的高开工率。由于巨化股份所在的基础化工行业景气下滑,致主业亏损,CDM收入有利于该公司一定程度上熨平了营收周期波动。另一方面,公司主业盈利能力有待于宏观经济的复苏,将来主业利润回升到正常水平,也将成为未来潜在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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