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煤炭局开展煤矿第四季度安全大检查暨安全评价活动

2011-12-15 08:42 来源: 钢联资讯煤炭网

为确保“双节”期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市煤炭局决定自12月13日起在全市煤矿开展第四季度安全大检查暨安全评价活动。要求每个检查组必须至少评出1个三类及以下矿井或查处1家责令停工整顿矿井。

郑州市煤矿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体系是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实际,转变监管方式,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工作落实的一项创新举措。评价对象是各产煤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地方主体煤炭企业。为确保此次安全评价取得实效,市煤炭局党组高度重视,路红卫局长亲自安排部署,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一是成立组织。成立七个工作组,其中四个安全评价组、两个安全检查组和一个督导组。安全评价组负责对地方煤炭主体企业和生产矿井进行综合评价;安全检查组负责对复工、技改和隐患整改矿井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县(市)煤炭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评价。二是强化人员构成。从全市地方煤炭企业、煤炭管理部门抽调采煤、机电、通风、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73人,全部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三是转变检查方式。登封市、新密市、巩义市成立四个评价组,以县市为单位,采取异地对调检查的方式。四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评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评价结果必须经检查组组长签字并上报。每个检查组组长为检查期间所查煤矿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凡发现组织不力、责任心不强,对重大隐患未及时查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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