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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煤炭铁路运力向电煤倾斜 钢铁有色运力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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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煤炭厅(局、办),煤炭、电力、化肥行业协会,有关企业,要加强宏观调控指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供需自主衔接,依法签订购销合同;落实价格调控政策,稳定发电用煤价格;优化煤炭运力配置,保障重点用煤需求;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全面完成衔接各项任务。

通知要求,供需双方要加强配合,本着高效、节俭的原则,加快衔接进度,自本通知下发后15日内完成合同的签订。在电煤价格方面,要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发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发改电[2011]299号)精神,切实加强自律,稳定发电用煤价格。

细读2012年煤炭运力配置指导框架,我们看到框架方案继续向节能减排搞得好、合同兑现率高、装车运输条件好的大中型企业倾斜。并重点保障电力、化肥、居民生活、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等用煤需求。在继2011年取消出口煤炭的运力配置后,2012年又取消了供钢铁有色行业的9453万吨运力配置。

在2012年铁路运力配置指导框架中,化肥化工行业运力减少610万吨,降至2872万吨,居民生活运力减少283万吨,降至3080万吨。供电力行业运力增加606万吨,增至77506万吨。其中,哈尔滨铁路局供电力行业运力增加2665万吨,增至5995万吨,呼和浩特铁路局供电力行业运力减少1313万吨,降至1083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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