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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西省煤炭产运策略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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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煤炭企业与消费企业自主衔接,统筹省内省外市场确保重点电煤供应。

坚持供需自主衔接、落实价格调控政策、优化煤炭运力配置、保障重点用煤需求12月20日,山西省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敲定了明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大盘,确保重点行业、重点用户煤炭需求供应。

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按国家产业政策合理配置资源。合同衔接由供需双方自主衔接数量、自主协商价格、自主签订完整有效合法合同、自觉履行合同。支持煤炭企业直接与消费企业衔接签订合同,减少中间环节,任何部门、机构和单位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签订合同。同时,煤炭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优先与节能减排搞得好、合同兑现率高、装车运输条件好的大中型用户衔接合同,重点保障电力、化肥、居民生活、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等用煤需求。

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在配置资源时要将省内市场与省外市场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一并考虑,统筹兼顾,做好省内电煤衔接供应工作,确保全省电力供应安全。尤其是在今冬明春期间,要按照省政府关于确保发电企业电煤供应的安排和要求,定点、定量、定质、定价做好省内9个经营困难电力企业的电煤供应。同时要主动谋划与电力企业的战略合作,向实现煤电一体化的目标迈进。

各煤炭企业要从维护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加强企业自律,自觉执行国家和省的电煤价格政策,不得采取降低热值、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发电企业不得抬价抢购、超过国家规定价格涨幅签订电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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