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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甲积峪沟煤炭事件煤炭检测结果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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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平凉日报消息,1月11日,本报记者深入崆峒区四十里铺镇甲积峪沟进行暗访,发现有人明目张胆地在煤炭中掺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煤矸石,以次充好获取暴利。

在暗访中,记者跟踪一辆车牌号为“甘-L28343”的运煤车至崇信电厂,通过查看送煤记录发现该车于1月10日开始向崇信电厂送煤,同时,记者在甲积峪沟抄录的其他两辆车牌号为“甘L-20915”和“甘-L32385”的运煤车也都出现在崇信电厂的运煤记录中。

1月13日下午,记者从崇信电厂质检员手中拿到1月11日的入场煤分析报告显示,对应车号为“甘-L28343”的煤炭热量只有2400大卡,对应车号为“甘L-20915”和“甘-L32385”也分别仅达到3700大卡与3860大卡,而按规定,煤炭的发热量必须达到4100大卡才算合格。如果长期使用热量不达标的劣质电煤,不仅给电厂等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企业安全生产带来隐患,后果不堪设想。

据了解,煤矸石本来是在煤炭开采中分拣出来的废弃物,分黑白矸石两种,由于部分煤矸石中仍有极低的发热值,粉碎后与煤炭形状又极其相似,于是便成了不法分子冒充煤炭的上好材料,掺进的煤矸石一般约占三成。以目前的市场价位来看,一吨煤价位至少在千元以上,而煤矸石则属于采煤时的废弃物,投入成本低,一辆车如果运送40吨煤,掺入12吨煤矸石,就可获暴利一万多元。

目前,崆峒警方已介入此事,本报记者将进一步关注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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