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李小鹏挂帅 全省启动煤电联营

2012-07-24 08:48 来源: 钢联资讯煤炭网

据综合媒体消息,在同煤控股漳电试点成功近十个月之后,山西全面推动煤电联营方案正式出炉。

按照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刚刚下发的《山西省促进煤炭电力企业协调发展实施方案》,2012年在全省范围启动煤电联营。整个联营过程,将分“三阶段”进行。

记者了解到,一个高级别的领导组业已成立,山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小鹏亲任领导组组长。

亲自挂帅

记者从下发的文件上看到,为全力推动煤电联营,山西专门成立煤炭电力企业协调发展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包括了经信委、发改委、监察厅及财政厅等十三大部门。不过更引人关注的是,这次成立的专门领导组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小鹏亲自挂帅担任领导组组长,分管全省工业经济的副省长任润厚则担任副组长。山西推动煤电联营决心,政府重视程度,由此可见

按照规划,到2015年,山西省调火电企业将全部实现电煤长期协作合同管理,部分火电企业和煤炭企业将完成以股权为纽带的战略联营。

山西此举的一个很明显的意图是,山西煤电协调发展实施方案一旦取得成功,其必将作为全国化解煤电矛盾的范本。“山西是全国重要煤电能源基地之一,积极妥善处理煤炭与电力发展的关系,化解煤电矛盾,建立煤电和谐发展机制,事关全国能源安全和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大局。”方案如此表述。

缓慢前行

在山西这块儿热土上,煤、电不断上演着它们之间的纠葛剧情。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后,煤电联营一直以来进展缓慢。继山西同煤控股中电投漳泽电力、山西煤炭运销与山西国际电力战略重组后,山西焦煤又收购华电集团旗下武乡电厂全部股权。日前,也有消息称,山西同煤计划收购大唐旗下风陵渡电厂。煤电股权联营是推进煤电企业协调发展的方式之一。早在1989年3月,国务院就批准推行由能源部提出的煤电联营方案。直到2002年以前,煤电联营或煤电一体化主要是煤炭企业进行。

探索推动

在电力体制改革中,五大发电集团顺势而生,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依然实行政府管制。当电煤价格随市场行情上涨时,发电企业成本压力增大,而“煤电联动”政策又往往不能及时到位。在这一背景下,煤电联营得到了政府、企业的支持和重视,并在实践中进行了大量探索。

尤其是2008年前后,由于煤价大幅上涨让五大集团全面亏损。许多发电企业开始四处寻求直接收购煤矿,并向不少大型煤矿主动提出希望参股的意愿。但是由于煤电双方利益的不对等,不少煤炭企业对煤电联营并没有表现出较大的热情,煤炭企业方面认为,煤矿参股发电企业基本上属于让煤矿向发电企业让利。2011年,在政府推动下,同煤集团正式宣告全面控股漳泽电力,山西煤电联营启动。

    方案出台

   漳电试点近十个月之后,2012年7月13日,有关全面推进山西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一体化运营的方案正式出炉。此份由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正式《方案》显示,2012年是煤电组合实施的第一阶段,今年我省将重点推动煤电股权联营。

  “政府引导、自愿合作、一厂一策”是煤电股权联营的原则。政府鼓励省调现役火电企业与煤炭企业,通过资本金注入、股权交换等方式,实现煤炭企业与省调现役火电企业的相互参股、控股,或通过资产重组注册成新的煤电联营企业。

  实施煤电联营后,双方仍可独立经营管理,煤电双方按照股权权益当年分配损益。

其实,在《方案》发布之前,山西省煤炭电力企业的联营已逐步进行,除之前已达成合作意向的企业外,还有诸多企业正着手开展前期合作商谈事宜。

   合同覆盖

  推动电煤长期协作合同的实施是今年煤电组合的另一重点工作。山西省拟建长期协作合同全覆盖的省内电煤供需管理模式。

  据悉,长期协作合同合作期一般应在五年以上,合同中将主要明确战略合作期内定点、定量的供煤条款,以便达成定质、定价的合作意向。与此同时,煤电双方将在长期协作合同的框架内,根据电煤市场需求状况,双方签订年度供需合同(简称年度合同),合同内容主要明确当期内的数量、质量、供煤价格以及价格联动条款、违约责任等。长期协作合同和年度合同均由煤炭管理部门制订合同范本并组织签订,与第三方交易机构鉴证合同签订,组织交易对接,建立健全合同监管奖惩机制,监督合同履约情况。

   直接见面

  在双方合同建立与交易的过程中,山西省将充分利用煤炭交易中心现货交易平台第三方的作用,实现煤电双方直接见面,自主交易,开通绿色通道,减少中间环节。届时,电煤的运输方式将由煤电双方自主协商,可采用矿场发货制,执行矿场价,也可采用送货制,执行到厂价。对于电煤产运销环节中存在的不合理收费,山西省将会要求相关部门清理取缔,净化电煤市场环境。

   煤电一体

  方案明确指出,2013年至2014年期间,除巩固煤电股权联营,落实电煤长期协作合同机制外,我省将推进坑口煤电一体化新型电源项目建设,并鼓励电力企业和煤炭企业共同出资成立新型煤电企业。

  “十二五”期间,除城市热电联产、电网安全需要建设的电源项目外,新建的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坑口煤电一体化要求进行规划。

  此外,由于晋煤外运一直受制于铁路运输,山西省同时鼓励煤、电、铁(路)联营电源点和煤源点之间的铁路专用线建设。同时,还将加快推进电源点配套的煤炭、电网的项目建设,对坑口煤电一体化的电源项目和配套煤矿,原则上优先立项报批、优先准予投产。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电国际与临县已宣布正式联合开发新型煤电一体化项目。到2015年,我省将在完善与巩固上述四项工作的前提下,探索构建以政府主导,煤炭、电力、交通物流企业为承储主体的煤炭储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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