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当前位置: 我的钢铁网>煤炭网> 炉料频道>煤炭频道>行业要闻>正文

林伯强:别把煤电联营当万金油

分享到:
评论

随着近几年“市场煤”和“计划电”矛盾日益激化,在长效价格机制缺位的背景下,煤电一体化经营成为各方多次主推的缓解煤电矛盾的措施。

先是由于煤炭价格高涨,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电企无奈之下进军煤炭领域寻求自保;而煤企则趁电企经营困难进行扩展。近日山西省下发《关于促进山西省煤炭电力企业协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启了新一轮由地方主导的煤电一体化进程。

为什么是山西?在当前需求下降和煤炭产能增加的情况下,今年以来中国煤炭价格快速下降,环渤海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价格下降超过20%,煤炭企业利润下降,经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煤炭产业作为山西省的支柱产业,这一状况需要地方政府出面应对,并且在煤改之后山西的煤企经过整合,具有了向下游走出去的能力。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无论煤炭价格涨还是跌,煤电一体化经营被当作了“万金油”的应对措施使用,只不过在不同的时期诉求的主体发生了改变而已。这背后说明了什么?值得思考。

从美国电力市场的上下游纵向关系经验来看:美国煤电一体化的比例即使在1980年代出现类似现在“煤电之争”的时候,就已经很小,之后逐渐分拆,现在的比例更小。煤向电发展的比例就更小了,因此美国的煤电一体化主要是以电力兼并煤炭为特征。2007年产量10万吨以上的150多个美国煤炭企业中,仅有4个煤企拥有电力或子公司,比例约为3%。

究其原因,至少包含以下三点:首先,在美国煤炭价格与电力价格有效联动的情况下,煤炭成本的变动均能及时反映为电价变动,因而煤炭企业价格成本的优势并不十分突出。其次,在美国的整个煤炭电力产业链中,相比起煤炭生产企业,电力生产企业涉及相对较高的前期生产投入,具有较高的进入门槛。如果没有明确的联营优势,煤企并不容易轻易进入电力。最后,20世纪80年代时,美国超过80%的煤炭用于发电,电力企业在煤炭市场处于买方垄断地位,在竞争中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

可以说,由于缺乏一个比较完善的煤电上下游运行机制,中国煤电一体化过程存在先天不足,动机不纯。在近年煤炭价格大幅度上升,煤企不差钱的情况下,如果加上地方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强力推动,煤电联营的确可能在短期内有效推进。然而,这样的煤电一体化从本质上说是对“市场煤”和“计划电”矛盾的无奈应对,因此靠煤电一体化来解决眼下的煤电矛盾,不是长效机制,实质上是回避矛盾的一种做法。政府这种权宜之举,最终可能不仅不能解决矛盾,反而走入另一个新矛盾之中。

事实上,当前煤炭价格下行与整体宏观通胀压力减小带来的政策时机,不是煤电一体化而是让“市场煤”与“合同煤”价格并轨。从中长期来看,破解煤电矛盾需要以理顺价格机制为核心。首先是解决煤炭价格“双轨制”的历史遗留问题,然后建立上下游的煤电联动机制,再进一步是通过资源税与煤炭特别收益金将外部成本内部化,约束企业行为。

当前,疲软的煤价对电力企业的经营影响大大降低,“市场煤”与“合同煤”并轨,加之2011年电价上调后煤电联动的历史欠账,应该是可以承受。而在当前的宏观环境下,煤电联动机制长效化的时机也比较好。需要注意的是,煤电联动机制不一定会导致涨价,在机制设计上,政府可以通过资源税、特别收益金和补贴的方式应对可能的风险。相反,没有一个有效的价格机制,价格、企业运行和投资都将充满不确定性。

一般来说,电价的两个基本的目标是:传递价格信号以帮助消费者和投资者对其消费和投资作出正确的决策;保障管制的电力企业能够收回合理的成本,以确保其有能力提供电力服务。在社会化分工的背景下,企业的利润来源应该是技术的领先与高效的管理,试想一下,如果中国存在完善的价格联动机制,在煤价跌的时候,电价也跌,或许煤电一体化的动机就不强了。

当然,破解煤电矛盾的长效机制需要整体的设计,地方政府只能从当前情况出发,做出应对。但是,由于目前煤企的强势地位,形成若干区域性煤电一体化企业,对电力市场格局本身会产生重要影响,后续对能源格局、能源体制以及能源改革的影响须谨慎对待。■

(作者系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新华都商学院副院长。)


为你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