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贵州两起煤矿事故

2012-08-13 08:53 来源: 钢联资讯煤炭网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通报贵州省2起煤矿顶板事故,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顶板管理,遏制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据通报,7月25日18时26分,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境内的湖北宜化安利来煤矿11806掘进工作面距迎头49米处发生冒顶,造成5人被困;事故发生后,该矿隐瞒不报,自行组织抢救。7月26日14时15分,在距第一次冒顶处向外35米处又发生第二次大面积冒顶,造成参与抢险救援的153人中的53人被困。7月26日14时25分,经群众举报,当地政府组织全力救援。至7月26日20时30分,第二次冒顶被困的53人全部成功救出;29日19时27分,第一次冒顶被困97小时的5名矿工也全部成功获救。这起事故抢险救援是十分成功的,但教训也十分深刻。

通报称,该矿隶属于湖北宜化集团贵州宜化控股公司新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生产能力21万吨/年,证照齐全。发生事故的11806掘进工作面采用综掘机掘进,已掘长度516米,支护方式为锚网加钢带。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安利来煤矿11806运输巷处于巷道应力集中区域,巷道支护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不合格,现场管理不到位,顶板冒落,导致作业人员被困。

通报指出,该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对顶板管理存在的严重问题认识不足,现场施工未按规程作业且质量较差,整个巷道没打锚索,部分工字钢棚既无撑木又无拉杆,未形成整体支护功能。二是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存在的重大隐患,在存在多处严重片帮、巷道超宽无支护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冒险施工作业,严重违规违章。三是技术管理薄弱,巷道基本布置在上层煤柱之下,且不采取加固措施;地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后未修改作业规程等。四是该矿违法瞒报事故。五是盲目组织施救,第一次冒顶后,没有采取保障救援人员安全的措施,盲目组织大量人员施救,造成53名施救人员被困,险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据称,目前,贵州煤矿安监局已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全力开展事故调查,并暂扣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该矿重新编制安全专篇;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已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并补充地质资料,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另据通报,7月27日15时45分,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晋家冲煤矿发生顶板事故,造成4人死亡。该矿隶属于贵州湘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证照齐全。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该矿巷道局部支护、背顶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且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采用工字钢棚支护时接顶不严实,未打中间立柱,造成倒棚,引发事故。

针对两起事故,通报指出,当前,一些煤矿特别是小煤矿仍然存在采掘机械化程度低、支护设计不合理、支护方式落后、违章空顶作业等突出问题,顶板事故多发。近年来,顶板事故死亡人数一直占全国煤矿事故总死亡人数的30%以上。

通报最后指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顶板管理,遏制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强化技术管理,合理选择支护方式和参数。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分管业务部门,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要加强矿井地质勘探和矿压观测工作,掌握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煤岩物理力学参数和矿压显现规律,做好采区地质情况的预测预报工作,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三、强化现场管理,严格落实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煤矿企业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工程要制定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遇有过老巷、煤柱、地质构造破碎带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补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实施。事故发生后,要科学安全组织抢险救援,严防发生次生事故。

四、切实加大煤矿事故和瞒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涉险事故,也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严肃查处,并认真分析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行为的责任人员,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要严格执行事故通报、约谈、分析和跟踪督导“四项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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