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玉春:煤电联动需降格 电煤单轨难实现

2012-11-20 09:17 来源: 钢联资讯煤炭网

我国煤炭市场基本经历:计划经济时期,所有煤炭产品都在国家掌控之中,各品种定价权都属国家相关部门;在上世纪末开始引进市场机制,拉开市场改革的大幕;到本世纪初,少部分品种随着下游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化而深入,冶金、化工、建材和民用等用煤量相对较少的行业用煤市场化程度基本完成;进入二十一世纪一十年代前后,国际经历了两次大的金融危机,我国经济经历了两次大的“洗礼”,煤炭市场经历了两次较大的“地震”,这两次“地震”对煤炭市场体制提出最大的挑战是:电煤市场体制的矛盾不断激化,探寻与思考煤电之间的合作方式不断被推到“历史前台”。

现煤电企业之间合作还是执行的重点交易电煤和市场交易电煤两种方式同时并存;也可以称为“计划电煤”和“市场电煤”同时并举。同时,为了克服“计划电煤”的缺点,国家采取了煤电联动的措施,即煤炭行业和电力行业建立稳固的供需关系,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政策确定电煤价格的机制;在执行前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煤炭市场化在推进和国际完全市场化的煤炭大量增加,此机制已不适应现在的市场化进程,因此需要进一步改革。现传媒称“煤电联动要变为长协合作”,我认为这只是名称的改变,定价权还在国家部分部门,本质没有改变;其实,现最需要的是为了促进煤市发展,煤电之间的定价权应“下降一格”,交给各行业协会委员会,然后随着煤炭和电力市场化进程,逐渐层层降格,最终实现煤炭及电力企业之间的对接,尽而完全市场化。此实现的前提是电力市场化,但电力市场化没有煤炭这样的市场化进程来推进,电力何时能实现市场化真的是个未知数。其实电力市场化也需要:经过国家调控,到国家指导和地方调控,再到企业自发等漫长的改革过程;现关键的是第一步到第二步需要多长时间,怎样迈出?

现电煤“并轨”传言很多,怎样并轨依然考验着高层领导的“智慧”。其实,电煤并轨是不可能实现的现实;即使在煤炭过剩时“高就低”实现了并轨,当市场出现供需平衡或供应紧张,并的轨一样会分开。如电煤实现市场化,煤市会出现如下行为,但此行为非彼行为。首先,电煤用量大,按市场惯例,对某个企业,用量大的实行价格优惠是市场行为,例如某电力企业用某煤炭企业的煤炭量大并稳定,价格等各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因某煤炭企业为了保住现有用户,只有用让利来维护;这样就会出现用量不同,价格不同等更适应市场的价格策略;但也会出现:供过于求企业价格出现双轨并价差变大,供小于求出现单轨定价等情况和现象;此有利于我国抑制通货膨胀和严重萎缩等发生,因当能源供过于求,即PPI降低,会刺激老百姓多购买家电等增加消费,提高CPI;当能源供小于求,PPI提高,会制约老百姓节约用电而减少家庭设备的购置等消费,降低CPI。那时企业间出现的“双轨”与现市场的“双轨”有本质的不同。其次还会出现:各用煤行业由于用煤量、行业特点、煤炭所占成本和各品种使用的不同,煤炭企业按行业和用煤企业所属来细化价格,主要依据是所产煤炭产品指标不同,尽而价格不一样。例如化工用末煤客户要求质量微高于电力,其价格高于电力行业也理所应当;冶金行业要求的煤炭质量比较高,价格高也是必然的。细化价格的前提是细分品种、划矿区来供应不同行业用户,尽而确定不同的价格是煤炭企业未来产品定价的发展方向;同时,现随着煤炭企业产业链的延伸,上下游企业资本合作也在增加,煤炭下游同一行业会有煤炭企业的所属公司和非所属公司,根据市场形势,也会在不同时段有不同的定价机制产生。总之一句话:随着煤炭市场复杂程度的提高,各企业煤炭定价机制会更加灵活,“轨”只会越来越多,不会越来越少;但那是市场的“轨”,不是政府的“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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