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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劣质煤”进口的数量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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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综合媒体消息,预计国家能源局下周发布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六条规定了进口动力用商品煤应当符合下列三项条件:

1.全硫分(Std)≤1%;

2.灰分(Ad)≤25%;

3.发热量(Qnet,ar)≥19MJ/KG(4544大卡);

在这条规定后又做了注释:根据世贸(WTOGATT)规则,为了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以及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所采取的必须措施。

出于保护环境和不可再生资源的初衷,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无疑是正确的,这个消息传出后,资本市场反应迅速,煤炭类股票顺势而涨,但根据这个规定,到底有多少“劣质煤”被拒之国门之外呢?真的如某些煤炭分析人士所言有6000万吨吗?限制“劣质煤”进口会达到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目标吗?

首先从环保角度来看,限制使用高硫高灰的煤有利于环保,但不应该只针对动力用商品煤,应该涵盖到所有煤炭,不管是进口煤还是国产煤。目前中国进口的高硫高灰煤主要是来自美国的炼焦煤、越南朝鲜的无烟煤,而不是印尼的褐煤;

从发热量的角度来看,印尼煤的低热值主要是由于其水分过高,固定碳含量低,但其是低硫低灰的环保煤,印尼煤之所以受到沿海用户的喜爱,不仅仅由于其价格低廉,更重要的是其低硫低灰,可以和国内的高硫高灰煤进行参配,从而可有效降低其燃料成本。另外,低热值的煤不会造成更多的CO2产生,因为其固定碳较低,反而可以减少单位燃料CO2的排放。

据国际煤炭数据显示,2011年1月-2013年1月,中国进口所谓的“劣质煤”-褐煤共计9941万吨,其中来自印尼的9196万吨,占比92.5%。不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煤炭只有2237万吨,占中国进口所有褐煤进口量的22.5%,即每年约为1120万吨左右。

印尼煤炭的产地苏门答腊岛、南加、东加、西加、中加、南苏拉威西岛的代表煤矿的煤质数据,硫分灰分都远远低于规定,低位发热量大多在20MJ/KG-23MJ/KG之间,只有南苏拉威西的发热量低于19MJ/KG,但其产量占比较小。

基于上述分析,《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对进口煤贸易影响甚微,对低迷的煤炭市场无异于杯水车薪,煤炭企业必须直面严峻的事实,积极应对、增效减支,不要奢望政府出台一些政策就能回到往日的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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