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产业政策需系统可操作

2013-12-16 09:33 来源: 钢联资讯煤炭网

为了加快煤层气产业发展,9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次新政提出,不仅利用中央财政提高补贴标准,强化税费扶持力度,更是对近年来问题频出的煤层气定价机制、发电上网政策、开发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政策要求,使得煤层气上、中、下游均受到了巨大的鼓舞。时隔三个月,业内仍在“回味”这一阵政策东风。振奋之余,也应注意《意见》的具体政策细则尚未落实,一些诸如煤层气所得税征管存在的“双轨制”等问题并未提及,矿权重叠等老难题存在进一步激发的隐患,等等。

煤层气和煤炭是同一储层的两种共生矿产资源,因为分属于不同的主体,一些地区存在着矿业权交叉重叠的情况。虽然国家提出“先气后煤”的开采主张,但是大部分煤炭企业出于破坏煤层结构和开采难度的考虑,往往越过气层开采环节,使得煤炭企业和煤层气企业纠纷一直不断,矿权重叠问题也随之成为了多年来制约煤层气发展的“痼疾”。对此,《意见》中提出,要建立煤层气、煤炭协调开发机制,由依靠部门协调变为按照机制解决,并分别对煤炭规划五年内开始建井开采的区域和五年后开始建井开采的区域的开采原则做了规定。但是不难看出,这更多的是对多年来“先气后煤”原则的具体补充,在《意见》政策红利的推动下,部分已靠侵占矿权获利的企业必定更加“猖狂”。如果各地方在具体政策实施和执行过程中仍采取保护主义,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在协调过程中仍采取姑息纵容的软弱立场,那样,矿权纠纷的局面很可能进一步激化和加剧。《意见》中同样提出了依法采气的思想,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老难题”,必须构建依法采矿、依法采气的局面,让纠纷问题变为法律问题,让违反规定变为违反法律,用法律武器解决部分企业侵占矿权的现象,最终实现依法、有序开采煤层气的目标。

仔细阅读和研究《意见》会发现,“加大”、“强化”、“完善”、“支持”等字眼贯穿全文。当然,从它本身是一个原则性、方向性的文件考虑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此次《意见》主要起到的是政策性、框架性、规划性的推动作用。这同时也就意味着,业内期待的所有利好都有待接下来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具体的财政、税收、价格、资源管理、科技等扶植政策。但是,地方行动积不积极,政策配不配套,扶植力度够不够大,这都是一个充满“美好幻想”的未知数。比如,《意见》提出完善煤层气价格和发电上网政策,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提高煤层气上网电价。这一规定指向了煤层气发电的关键问题,为多年来煤层气摆脱头号“不经济产业”提供了可能。但这一规定尚未有相关细则支撑,众多业内人士也对该政策细则制定和具体执行程度表示担忧,因为此前国家就曾颁布煤层气发电“火电标杆电价加补贴”的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的不尽如人意让人难免“心有余悸”。

此外,煤层气到底具不具备独立产业发展的条件尚待商榷,诸如煤层气所得税征管存在的“双轨制”等问题并未提出解决的方向,民间资本如何跨越种种利益门槛投资进来还是个巨大的问号等等。诚然,《意见》无疑为煤层气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曙光,但应清楚地知道煤层气并不会因为一个或者几个政策而迅速腾飞,我们尚需等待各有关部门、各地方政府对国务院政策的具体落实情况,对待“政策东风”不可盲目乐观。


相关文章

推荐信息

热点推荐
我的有色网2013新版闪亮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