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价上调 利好大秦铁路

2014-02-21 08:50 来源: 钢联资讯煤炭网

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10号,决定自2014年2月15日起,调整铁路货物运价,铁路货物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主要调价内容包括:一、对全路实行统一运价的营业线货物运价进行调整,货物平均运价水平每吨公里提高1.5分;二、大秦四线(大秦、京秦、京原、丰沙大)本线煤炭运输运价率每吨公里提高1.5分,大秦四线与其他线路跨线煤炭运输等按国铁统一运价执行;三、原执行特殊运价的喀和线、京广线广坪段货物运价按国铁统一运价执行;四、对经兰新、南疆、青藏铁路运往内地的鲜活、农副、饮食品、纺织品,部分路段免收铁路建设基金;五、调整其他一些线路和货类的货物运价。铁路总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向各铁路局、各专业运输公司下发了运价调整通知。

大秦、京秦、京原、丰沙大等线路执行特殊运价,由于特殊运价一直高于国铁统一运价,自2003以来未曾上调。2013年2月20日国铁统一运价调整后,其标准已经高于特殊运价。此次国铁统一运价和特殊运价同步上调,预计后续提价也将同步进行,以保持铁路线路整体运价的平衡,避免货流过度涌入运价较低的线路。由于现阶段特殊运价和国铁统一运价相差已经不大(特殊运价的煤炭运行基价为0.0901,国铁统一运价的煤炭运行基价为0.0903),存在并轨可能,并轨后大秦等线路运价有望小幅上涨。市场化定价迈出重要一步。

货运业务占到公司总营收的3/4以上,其中煤炭运输占到货运业务的3/4以上。大秦线执行的煤炭特殊运价为0.12元(包括基价0.0751元,铁路建设基金0.033元,电气化附加0.012元),调价后煤炭特殊运价为0.135元。按照大秦线约2800亿吨公里的货运周转量计算,营业收入将增长40亿元以上,净利润增长30亿元以上,每股收益提高0.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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