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煤层气销售价不能低于同等热值的天然气价

2014-08-01 08:52 来源: 陕西政府网

进入城市公共管网的煤层气销售价格不低于同等热值的天然气价格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3〕93号)精神,切实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加快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及相关产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实施意见。

打造彬长瓦斯“零”排放示范矿区

实施意见明确:在有效防范瓦斯事故、解放煤矿生产力的同时,坚持变废为宝、充分利用的原则,依托煤层气(煤矿瓦斯)资源条件,通过市场引导、政策驱动和自主创新,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大力发展煤层气(煤矿瓦斯)产业。

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经济生态效益显著、持续健康发展的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产业。近期目标是,到2015年初步建成彬长、韩城、铜川三个规模化抽采利用基地,以及彬长瓦斯“零”排放示范矿区。

推进我省煤炭产业的结构调整

综合考虑抽采成本和市场销售价格,对煤炭、煤层气企业开采的煤层气(煤矿瓦斯)出售或用作民用燃气、化工原料及用于发电的,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由省财政根据可计量的实际利用量对我省地方企业给予0.1元/立方米(折纯)的补贴。

在加快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及小煤矿整顿关闭的同时,省财政厅、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局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关闭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小煤矿的奖励资金,进一步推进我省煤炭产业的结构调整。

增值税先征后退

对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煤矿瓦斯)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先征后退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煤层气(煤矿瓦斯)技术的研究和扩大再生产,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独立核算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泵、钻机等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专用设备,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具体加速折旧方法可以由企业自行决定,折旧资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勘探开发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在我国境内进行煤层气(煤矿瓦斯)勘探开发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国内产品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

进入城市公共管网的煤层气销售价格不低于同等热值的天然气价格

支持彬长、韩城等大型煤炭矿区煤层气(煤矿瓦斯)输配系统区域联网,鼓励具备条件的煤层气(煤矿瓦斯)管网与天然气管网合理衔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煤层气(煤矿瓦斯)勘探开发、储配及输气管道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做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项目的金融支持服务工作。

严格落实放开煤层气(煤矿瓦斯)出厂价格政策,未进入城市公共管网的销售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进入城市公共管网的煤层气(煤矿瓦斯)销售价格不低于同等热值的天然气价格,具体办法由省物价局研究确定。

煤矿企业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优先自发自用,富余电量需要上网的,由电网企业优先全部收购。总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并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项目,按分布式电源管理,并按简化流程办理电网接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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