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调整进口动力煤消费税 超过5500大卡增12.5%

2016-03-08 14:57 来源: 钢联资讯煤炭网

业内人士称,韩国已经调整了进口动力煤的消费税结构,并上调了发热量低位收到基5500大卡以上进口动力煤的消费税。

根据韩国企划财政部(MinistryofStrategyandFinance)发布的文件,2月5日开始,韩政府根据发热量对进口动力煤推出了三级级税收结构。

新修订税制规定,发热量低于5000大卡的进口动力煤消费税为21000韩元/吨(约合113.4元/吨);发热量介于5000-5500大卡之间的动力煤消费税为24000韩元/吨;发热量超过5500大卡的动力煤消费税为27000韩元/吨。

此前,韩国进口动力煤采用的是两级税收结构,于2015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两级税收结构规定:发热量低于5000大卡的进口动力煤消费税为22000韩元/吨;发热量高于5000大卡的进口动力煤消费税为24000韩元/吨。

某业内人士称,由于进口动力煤原有税收结构没有对中热值煤和高热值煤进行区分,二者征税相同影响韩国电力公司的煤炭采购计划,因此予以修订。

“调整税收制度后,韩国电企累计课税负担将增加。”该业内人士补充道。

他指出,实行新的动力煤进口消费税制度后,由于电企采购低热值煤和中热值煤更为划算,将使高热值煤的竞争力有所降低。

一位首尔贸易商表示,两级税收结构并未反映出韩国电力企业需要的实际煤质指标。他希望进口动力煤新税制可以提高买家对低热值煤的购买兴趣。

这位贸易商称:“此前,低热值煤和高热值煤之间税费差距仅为2000韩元/吨;现在增长到6000韩元/吨。韩国电力公司想要进口低热值煤,但预期购买价格仍处低位。”

新的进口动力煤消费税结构使韩国电企倾向于采购低热值煤,但从长远来看,这将影响燃煤电厂效率和性能。

同时,上述业内人士明确指出,消费税是国内税,是韩国对国内燃煤电厂征收的,因此消费税对2015年签订的免除澳洲煤炭进口税的韩澳自由贸易协定没有影响。买家仍需支付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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