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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化解煤炭产能奖补资金达17.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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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近日表示,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53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精神,现将四川省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预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

公示显示,四川省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176018.93万元,预分配情况为:省属企业92513.93万元、自贡市4172.72万元、攀枝花市6362.94万元、泸州市8509.64万元、德阳市4123.31万元、广元市2709.33万元、乐山市13797.77万元、眉山市927.74万元、宜宾市19855.47万元、广安市6907.60万元、达州市5624.19万元、雅安市8781.43万元、巴中市1732.86万元。

四川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印发的《四川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表示,到2017年四川省将压减煤炭产能2240万吨。

今年2月召开的四川省能源发展工作会议透露,继去年关闭100家小煤矿之后,四川省还将继续优化煤炭开采行业结构,未来3年内将停止规划新建煤矿,严禁新增落后产能,大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淘汰关闭一批落后小煤矿,推进煤炭绿色开发。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雷开平在会议上表示,四川将研究制定煤炭清洁生产标准,优化开发布局,引导支持资源条件差、环境污染重等落后产能和地区有序退出煤炭开发。

四川省政府之前出台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提出,省级财政将整合安排相关专项资金20亿元,用于钢铁、煤炭等行业领域。


张琦:0212609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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