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年底前暂停进口朝鲜煤炭

2016-12-12 09:34 来源: 钢联资讯煤炭网 查看历史数据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12月10日联合发布公告称,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21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暂停进口朝鲜原产煤炭。

公告称,对于公告执行之日前已发运、已运抵我口岸的货物,可予以放行。本公告自2016年12月1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当地时间11月30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涉朝问题新决议。有分析认为,此次是安理会近年来对一国采取的最严厉制裁。

12月1日,外交部发言人曾就此表态称,联合国决议既表明了国际社会反对朝鲜发展核导计划、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一致立场,也重申了维护朝鲜半岛和东北亚和平与稳定,以和平、外交和政治方式解决问题,支持恢复六方会谈和“9.19”共同声明等一系列承诺。第2321号决议既出台了新的措施,体现了安理会的决心,也指出要避免对朝鲜民生和人道需求造成不利后果,无意对正常经贸活动产生负面影响。我们主张,第2321号决议应得到全面、平衡的执行。

当时有记者提问:“你能否证实中方明年会将从朝鲜进口煤炭的数量限制在750万吨以内?”

外交部发言人对此表示,我们已经多次说过,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方一直以负责任的态度执行安理会决议,履行根据《联合国宪章》承担的国际义务。我们将认真执行安理会第2321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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