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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煤炭监察处制定七项措施强化疫情期间督导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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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中旬以来,新冠肺炎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河北省煤矿生产矿井大部分已复工复产,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等工作基本恢复正常,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工作实现了常态化。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河北省应急管理处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推动工作正常开展。

一是严格执行厅疫情防控制度、预案及措施,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做到个人的有效防控。二是加强沟通联系,了解清楚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对象的疫情及防控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自我防护措施。三是同时督导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和督导检查、监管执法工作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督导。四是定期调度煤矿疫情防控情况,按照处室分工,每周电话对所负责煤矿疫情防控情况、矿井复工复产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度。五是强化出差交通管理,所有参加督导检查、监管执法人员一律单位乘公车出行,不允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六是强化出差工作纪律,提前联系好就餐安排,确保统一行动,禁止个人私自外出。七是实行日报告制度,处室人员每天报告个人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一个多月以来,河北省应急管理处参加了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安全集中整治和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督导等行动,疫情防控良好,督导检查和煤矿专项行动顺利,煤矿监管执法工作实现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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